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