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 以兵七百人 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 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 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 多化者。 十六年, 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 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 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 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 ,伐南山大 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 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 。竫为太子 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 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 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