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