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昔者曾子处费, 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告曾子母曰:“曾参杀 人。曾子之母曰:吾 子不杀人。织自若。有 顷焉,人 又曰:曾参杀人。其母尚织自若也。顷之,一人又告之曰:曾参杀人。其 母惧,投杼逾 墙而走。夫以曾参之贤 ,与母之信也,而三人疑之, 则慈母不能 信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