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 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 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 公病,三 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 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 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月 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 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