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 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 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 缓急无可 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 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 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