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 帝时,聚会占家问 之,某日可 取妇乎?五行家 曰可,堪舆家 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 辰家曰大 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 曰小吉, 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 诸死忌,以五 行为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行者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