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 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