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事仪 法,色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 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 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 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