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 马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 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