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 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 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