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 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 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 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 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 者辄诣京师,被 即原奋击 匈奴。太子 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 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 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 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 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 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 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 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 公卿,公卿请逮捕 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 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 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 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 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 中尉还,以 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 南王安拥阏奋 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 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 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 闻汉公卿 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 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 来,为妄妖言,言 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 ;即言汉 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 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