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 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 知其盗买县 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 ,事连汙条侯 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 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 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 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 所买器,乃葬器也, 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 杀,夫人 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 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