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 ,其卒然亦可原与 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 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 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 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 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 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 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 易行,行义不辟难 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 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 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 节也。是 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 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 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 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 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