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 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 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 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贾生曰 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