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军 青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言上 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 小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 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 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