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 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