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 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 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 应侯知蔡泽之欲困 己以说,复谬 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 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 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 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 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 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 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 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 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 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 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 死如归;生 而辱不如死而荣。 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 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 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