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 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 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 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 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 勃以千金 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 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 益封受赐, 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 无反事。文帝 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 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 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 ,曰:“吾 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 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