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