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 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