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 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 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 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 心,示情素, 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 ,利百姓 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 悼王也,使私不得 害公,谗不得 蔽忠,言不取 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 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 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 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 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 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 所恨。何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