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