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 以权利合者,权 利尽而交疏”,甫瑕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郑子内厉公, 厉公终背而杀之, 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节 如荀息,身死而 不能存奚齐。 变所从来,亦多故矣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