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 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