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 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 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 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 病,三月, 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杀 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 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 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