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 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 之木於国都 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 者予五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 金,以明不欺。 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