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 雠,欺谩 。劾系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 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 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 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 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 复食,治 病,议定不 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 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