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