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