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 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