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 ”於是少女缇萦伤 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 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 悲其意, 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