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 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 可,建除家曰不 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 家曰小凶 ,天人家曰 小吉,太一家 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 以状闻。制曰 :‘避诸死忌, 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