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尚 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