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 尉,诏狱亦益多 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 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 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 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 ,近者数百 里。会狱,吏 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 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 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