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 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 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 ,出禁钱以振元元 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 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 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 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贳贷卖买 ,居邑稽诸物 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 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 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 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 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 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 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 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 敢犯令,没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