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 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 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 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 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 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 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 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 咎,欺旧友,夺 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 ,利百姓 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 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 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 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 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 离,成功而弗矜 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 难,视死如归 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 身以成名, 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 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