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 崔杼生子 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 其弟偃相崔氏。成 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 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 宗邑,不可。”成 、彊怒,告 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 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 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 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 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 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 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