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 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改过 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 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 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 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