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 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