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 ,与太卜待 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 帝时,聚会占家 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 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 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 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 曰:‘避诸 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