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 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 ,皆仰县官。异 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 差,请算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 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 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 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 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 ;商贾人轺车二算; 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 悉,戍边 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 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 敢犯令,没入田僮 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