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 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 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 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 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 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