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 观其避丸 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 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 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 赵盾。盾 闺门开, 居处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 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