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 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 。重耳爱 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 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 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 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 命。子不疾 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 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 犯曰:“杀臣成子 ,偃之原也。 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 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