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 且能全道而行督责 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 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 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 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 主独制於天 下而无所 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