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