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 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 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 北门者予 十金。民怪 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十 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 五十金,以明 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