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 其後人有上 书告勃欲反,下 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 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 为证”。公 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 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 薄昭。及系急 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 提文帝,曰:“绛 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 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 辞,乃谢曰:“ 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 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