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 灵公壮,侈, 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 夫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,杀 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 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 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 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 也。”遂触树而... 更多 >>